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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
发布时间:2016-11-26 浏览次数:27

河南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2016—2020年)

(征求意见稿)

 

    全民健身是全体人民增强体魄、健康生活的基础和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涵,是每一个人成长和实现幸福生活的重要基础。过去五年,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覆盖城乡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形成,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明显增加,为保障和提高全省人民的体质健康水平,建设体育强省,实现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发挥了重要作用。未来五年,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切实满足全省人民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实现建设健康中原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进一步提高全省人民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依据《全民健身条例》和《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以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为根本目标,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站在国家战略、全局眼光、民生大计的高度,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以人为本、改革创新、依法治体、确保基本、多元互促、注重实效的工作原则,通过立体构建、整合推进、动态实施,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和产业链、生态圈,提升全民健身现代治理能力,使人民群众在共建共享中增加更多获得感,为构建体育强省、健康中原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原崛起贡献力量。

二、目标任务

    到2020年,人民群众的体育健身意识普遍增强,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稳步增加,坚持每周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5400万,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3500万,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达到全省总人口的2.5‰以上,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蔚然成风。全民健身的场地设施更加齐备,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8平方米。体育消费总规模稳步增长,全民健身成为促进体育产业发展、拉动内需和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的动力源。支撑河南发展目标、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日趋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格局更加明晰。全民健身成为“健康河南、幸福中原”建设的有力支撑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名片。

   (一)弘扬全民健身文化,倡导终身体育理念

普及健身知识,宣传健身效果,弘扬健康新理念,把身心健康作为每个人全面发展和适应社会的重要能力。大力宣传、推广体育健身科普知识,宣传体育项目的文化内涵和育人功能,让人们了解体育不仅在强身健体,而且在人格完善、意志培养、精神培育等方面的综合育人功能,充分认识体育在人成长进步中的基础性作用。营造良好的全民健身文化氛围,使人人树立崇尚体育、热爱体育、终身体育的理念,使体育健身成为时尚潮流,成为人民群众对健康文明生活方式的自觉追求。

 (二)完善全民健身设施网络,丰富社会市场供给

    各级政府要积极履行全民健身基础设施建设的主体责任,加大资源投入,确保公共体育基本需求,保证广大群众能够就近就便健身。

    要依据《“十三五”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规划》、《河南省“十三五”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实施意见》,结合城镇化发展形势,按照配置均衡、规模适当、方便实用、安全合理的原则,科学规划和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着力构建县(市、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三级群众身边的全民健身设施网络和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重点建设一批便民利民的中小型体育场馆、公众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户外全民健身活动广场(中心)、多功能球场、笼式足球场、健身步道等场地设施。将体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生态文明示范村镇建设行动和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切实做好农村、贫困地区的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结合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及区域特点,继续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和体育扶贫工程,实现行政村健身设施全覆盖,推进区域体育协调发展。

    有效扩大增量资源。制定各级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规划,建成省、市、县三级全民健身中心体系。新建居住区和社区严格落实“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配建全民健身设施的要求,确保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不得挪用或侵占。老城区与已建成居住区无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或现有设施未达到规划建设指标要求的,要因地制宜配建全民健身设施。充分利用旧厂房、仓库、老旧商业设施等闲置资源改造建设为健身场地设施,合理做好城市空间的二次利用,推广季节性、可移动、可拆卸的健身设施。顺应国民休闲度假需求,利用社会资金,结合各级主体功能区、公园和旅游景区的规划与建设,合理利用景区、郊野公园、城市公园、公共绿地及空置场所建设健身步道等休闲健身场地设施,每天早晚对市民免费开放。

进一步盘活存量资源。做好已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使用、管理、维护与升级换代。在完善大型体育场馆运营和免费、低收费开放资金保障补偿制度和监督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探索建立中小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机制,通过相关体育消费的平民化,实现体育的生活化。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和符合开放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全部向社会开放。

    加强对全民健身供给侧改革的研究与实践,从人民群众健身的实际需求出发,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就近就便建设和配备体育场地设施。公共体育场地要面向全民健身主战场,除维修维护时间外,都要延长对社会开放的时间,积极承担全民健身活动任务,切实提高场地设施的使用效率,保障场地设施质量和服务水平。加强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的日常管理与维护,确保设施安全美观、耐用实用。

(三)充分发挥体育社会组织作用,激发全民健身活力

   大力引导、鼓励和扶持体育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和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按照社会组织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加快推进体育社会组织政社分开、政企分开、管办分离,引导体育社会组织向自生力强、专业性强、行业影响力大的方向转变,推动其向专业化、法治化、社会化方向发展,提高体育社会组织承接全民健身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在推进体育社会组织与行政事业单位脱钩过程中,切实做好公益性体育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确保其在提供体育公共服务过程中的导向作用。

   加强各级体育总会枢纽性体育社会组织的建设,带动各级各类单项、行业和人群体育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扶持和引导基层体育社会组织发展,大力培育和扶持基层俱乐部等形式的体育社会组织,力争90%以上的城市街道、80%以上的乡镇建有体育社会组织。引导和鼓励自发性的健身团队和站点依法依规转化为固定的健身组织,形成依托健身场地开展健身活动的组织发展形态。重视发挥网络体育组织和健身领袖在全民健身活动中的作用,引导、服务、规范其健康发展。推进体育社会组织品牌化发展和在社区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形成架构清晰、类型多样、服务多元、竞争有序的现代体育社会组织发展新局面。

(四)大力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引领体育生活

    实施品牌战略,发挥优势品牌在全民健身中的引领、示范和带动作用。鼓励各地和各项目中心结合各自实际,打造全民健身活动优质品牌,实施一市(中心)一品牌、一县(区)一特色、一乡(镇)一亮点、一村(社区)一项目的“四个一”精品带动工程。组织开展工间操、广播操等日常体育锻炼活动,继续做好节庆期间的全民健身系列活动,突出办好全民健身活动月。进一步扩大“三山同登”(太行山、伏牛山、大别山)群众登山健身大会、“万村千乡”农民篮球赛、“乒动中原”乒乓球大众公开赛、“环中原”自行车公开赛、“网球球王争霸赛”、“舞动中原”广场舞大赛、“武动中原”系列武术比赛、青少年航空航天科普夏令营等全民健身品牌在全省、全国的影响力。提升郑开国际马拉松赛、郑州国际少林武术节、焦作国际太极拳交流大赛、安阳国际航空运动节、三门峡横渡母亲河等大型体育赛事活动的国际影响力。积极培育其他具有中原特色的全民健身活动品牌,形成具有显著国际影响力和鲜明中原风格的全民健身特色品牌群。

    因时、因地、因需开展群众身边的健身活动,丰富和完善全民健身活动体系。健全省、市、县三级全民健身运动会。全面取消商业性和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审批,激发市场活力,完善体育赛事体系。鼓励各地、各行业、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举办不同层次和类型的体育活动,支持各地各行业结合地域文化、行业特点、旅游休闲等资源,打造具有区域、行业特色、国际国内影响和可持续性的品牌赛事。积极引导、培育社区运动会、家庭运动会、楼群运动会、乡村运动会等小型多样的全民健身活动。改革综合性运动会的办赛模式,扩大省运会、市(县)运动会和各单项体育赛事等重大赛事的群众基础,实现竞技体育与群众体育协调发展,使举办体育赛事的成果惠及更多群众。

(五)优化结构布局,实现全民健身项目竞相发展

    加快发展足球运动,加大足球场地建设,全省各县级行政区至少建成2个社会标准足球场地,有条件的新建居住区要建设至少一块5人制以上的足球场地,充分利用城市和乡村的荒地、闲置地、公园、林带、屋顶、人防工程等,建设一大批简易实用的非标准足球场。积极推进社会足球和校园足球发展,支持开展形式多样的民间足球活动,举办多层级的足球赛事,促进足球运动蓬勃发展。创造条件发展冰雪运动,利用国家筹备和举办冬奥会的契机,实施群众冬季运动推广发展计划。

   优化全民健身项目结构布局,发展群众健身休闲项目,鼓励和支持各地积极发展适合不同人群,具有不同地域特点的全民健身特色项目,推进各类全民健身项目竞相发展。大力普及健身走(跑)、骑行、登山、户外、游泳、球类、健身操、广场舞、门球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运动项目。积极发展航空航天、航海模型、车辆模型、建筑模型、无线电测向和定向等科技体育项目,建立科技体育项目训练基地,让科技体育走进校园,力争每个中小学都有科技体育传统项目。着重培育羽毛球、网球、汽车、摩托车、极限、轮滑、冰雪、体育舞蹈、健身健美等具有消费引领特征的时尚休闲运动项目。重点扶持推广体现河南传统文化和地理人文特征的武术、太极、健身气功、空竹、秧歌等民族民俗民间传统运动项目。

(六)大力发展重点人群体育,引领全民健身整体发展

   着重发展青少年体育。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认真落实“健康第一”指导思想,将增强青少年体质作为学校教育的基本目标之一,建立健全学校体育工作机制,加强体育设施和师资队伍建设。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开足上好体育课,积极开展课余训练、校内竞赛和校园全民健身活动。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将课外体育活动列入课表,确保学生每天一小时的体育锻炼时间。完善青少年体质健康监测体系,加强青少年健身活动、竞赛交流、科学健身指导和体质监测等服务。办好小学生“曙光”、中学生“晨光”、大学生“华光”系列体育活动。优先推进校园足球、武术、田径、游泳、篮球、排球和体操等七大国家重点扶持项目的发展。办好各级各类体育学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加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和营地建设。全面完善学校、社区、家庭相结合的青少年体育网络和联动机制,使青少年掌握1—2项体育运动技能,养成锻炼兴趣和习惯,实现青少年体质全面止跌回升,并为终身体育打下坚实基础。

    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体育。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把增强老年人体质、提高健康水平、丰富精神文化生活作为新形势下老年人体育工作的根本任务。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社区体育设施的功能衔接,将适宜老年人健身特点的体育器材设施列入老年宜居环境建设当中。广泛经常开展适合老年人参与的体育健身活动。办好老年人体育健身大会。加强对老年人体育健身的科学指导,涉老教育机构要开设适合老年人的体育活动和健康养生课程。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和个人兴办老年人体育服务机构和体育健身设施。公共体育活动场所和设施不得排斥老年人参与体育活动,还应对老年人参加体育活动提供安全保障和便利。

    积极发展职工体育。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工会组织、行业体育协会、职工体育协会的作用,积极开展体育健身和竞赛活动。定期举办省、市、县级职工运动会。引导和鼓励厂矿企业结合职业病防治的需要,制定有针对性的职工体育健身指导方案,实行工间(前、后)健身制度,每年举办全民健身运动和开展职工体质测试。积极开展进城务工人员体育活动,推进外来务工人员公共体育服务纳入属地供给体系。完善社区体育与职工体育互补机制。将职工体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评价体系,发挥体育活动在增进职工健康,塑造企业文化,培养团队精神,促进事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大力发展农村和农民体育。统筹城乡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把农村和农民体育纳入新型城镇化和美丽宜居乡村建设规划,积极推动与全民健身相关的资源和要素向农村有序流动,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支持农村体育事业发展,增强农村基层体育公共服务能力。建立健全农村体育组织网络,加强农村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利用农村学校、企事业单位的体育设施和体育人才资源,积极开展传统节庆体育和农闲时节体育活动,办好基层农民运动会。积极开展体育下乡和体育行业精准扶贫,推进体育设施、体育人才、体育项目、体育赛事、体育文化、体育精神常下农村,常驻农村。

实施“助残健身工程”,推动残疾人康复体育和健身体育广泛开展,为残疾人参与体育提供便利和条件。积极应对二胎时代,大力倡导亲子运动,发展家庭体育。加大特殊人群的全民健身服务供给,使他们享受更多社会关爱、在融入社会方面增加更多获得感和满足感。

(七)构建指导服务网络,服务全民健身科学发展

    加强体育社会指导员队伍建设,各级体育社会指导员人数达到25万以上,取得职业资格人数达到15000人以上,每年新增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不少于10000人。城市社区、农村行政村社会体育指导员覆盖率达到100%。积极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学校设立相关专业,培养相关人才,充实体育社会指导员队伍。依托各级体育部门、相关高校、体育运动学校加强体育社会指导员的继续教育培训,建立激励机制,提高社会体育指导员上岗率,提升体育社会指导员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

    健全省、市、县(区)三级“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中心(站)”标准化建设,积极组织开展体质测定、运动能力评估和科学健身指导服务。积极推动农村(社区)全民健身指导站(点)建设,使80%以上的行政村和新型农村社区建有体育健身站(点)。积极引导相关高校、体育运动学校、运动队,深入开展体育进社区、体育下乡等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形成遍布城乡、科学有效、机动灵活的全民健身指导和志愿服务网络。实施运动促进健康行动计划,推广“运动是良医”的理念,提高全民健身方法和手段的科技含量。强化全民健身的科学研究工作,尤其是对促进身心健康功效的基础理论研究和实践应用,普及科学健身指导和健身教育。

(八)推进行业融合,实现全民健身与社会各项事业协同发展

    顺应对接“一带一路”总体发展战略,配合中部崛起发展战略,结合教育、文化、卫生、养老、旅游、交通等事业发展,统筹谋划全民健身重大项目工程,实现全民健身与促进素质教育、文化繁荣、社会包容、民生改善、民族团结、健身消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协同规划,推动全民健身与科技、旅游、餐饮、广告、文化、卫生、教育、会展、服装、装备制造等产业的融合发展,全面推进“健康河南,幸福中原”建设。

充分发挥体育产业发展对全民健身的推动和促进作用,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全民健身相关产业发展,扩大与全民健身相关的健身休闲、竞赛表演、场馆服务、健身培训、体育康复和体育用品生产、销售等体育产业门类规模,培育体育用品和服务龙头企业。积极支持高新产业对传统体育产业的升级改造,鼓励发展健身信息聚合、健身APP、智能健身硬件、健身在线培训教育等全民健身新业态。充分利用“互联网+”、“+互联网”技术和智能科技开拓全民健身产品制造领域和消费市场。积极培育、完善体育健身休闲市场,鼓励、刺激城乡居民的体育消费,使全民健身消费在居民消费支出中所占比重不断提高。加强全民健身相关产品的研发与销售,让全民健身产品走进千家万户。

(九)拓展全民健身交流空间,推动全民健身开放发展

    进一步解放思想,把我省全民健身发展放在全国和全球的范围来观察、比较和研究、布局。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拓展全民健身理论、智库、社团、项目、人才、设备等国内、国际交流空间,推动我省全民健身向更高层次发展。

    依托有影响力的省内、国内交流组织和平台,搭建全民健身国内交流平台,加强国内、国际间互动交流。传播和推广全民健身发展过程中的河南理念、河南故事、河南人物、河南标准、河南产品,发出河南声音,提升国内影响力,重点推动航空运动、少林武术、河南太极走出国门、走向世界。有效发挥全民健身在传播河南传统文化、提升河南形象、增强河南软实力方面的独特作用。

三、主要措施

   (一)完善协同联动的大群体格局

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智库和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组织架构,完善协同联动机制,营造大群体格局,推动全省全民健身各项工作开展。扩展省、市、县三级全民健身“三纳入”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各省辖市、各县(市、区)、乡镇(街道)要成立由政府牵头的全民健身领导协调机构,夯实大群体格局。

构建综合性协同性的应对机制,政府主要做好宏观管理、政策制度设定、资源整合分配、工作监督评估和协调跨部门联动,部门主要按照工作分工制定工作规划、落实工作任务。智库主要做好辅助政府针对重要工作、重大项目提供民主决策和咨询服务以及在顶层设计和创造性落实工作中发挥作用。社会组织主要做好日常体育健身活动的引导、组织和体育赛事活动的承办。

    按照立体研究需求、全面统筹、科学布局的原则,重点强化部门联动的执行工作。围绕全民健身工作形成各层级的部门联动落实工作机制,切实推行全民健身工作项目化、条目化,将全民健身工作与全省、省直各厅局和地方现有的相关政策、目标、任务相对接。

(二)完善政策与法治保障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在制订、修订法律法规中进一步完善全民健身的立法内容,依法保障公民的体育健身权利,确保举办全民健身活动的安全。制定《河南省全民健身工作表彰办法》等规章制度,制定完善河南省体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及配套保障法规,把全民健身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

加快地方全民健身立法,加强全民健身与精神文明、社区服务、公共文化、健康、卫生、养老、旅游、科技等相关制度建设的统筹协调,完善健身消费政策,将加快全民健身产业与体育消费发展纳入体育产业和其他相关产业政策体系。建立健全全民健身执法机制和执法体系,做好全民健身事务中的举报投诉、纠纷预防与化解工作,利用社会资源提供多样化的全民健身法律服务。

(三)加大资金投入与管理

    各级政府要将全民健身经费每年按人均2元足额纳入财政预算,并保持与国民经济增长相适应的投入力度。保证体育彩票公益金用于全民健身工作的比例不低于70%。安排一定比例的彩票公益金等财政资金,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消费补贴等途径,支持群众健身消费。制定政府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目录、办法及实施细则,加大对智库服务、基层健身组织和健身赛事活动的购买比重。改变转移支付资金方式,鼓励和引导地方政府加大全民健身的财政经费投入。

建立多元化资金筹集机制,优化投融资引导政策,推动财税等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引导公众对全民健身事业进行资助捐赠。社会力量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全民健身事业的公益性捐赠,符合税法有关规定的部分,可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时从其应纳税额中扣除。加强对当前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效果的评估,结合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充分发挥税收的杠杆调节作用。

(四)完善全民健身评价和激励机制

    在进一步完善《河南省全民健身工作评价体系》的基础上,扩大全民健身相关规范和评价的范围,采用多层级、多主体、多方位的方式对全省全民健身发展水平进行立体评估。

把全民健身评价指标纳入全省健康保障体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以及文明城市、文明社区、文明村镇和文明单位创建的测评体系中并增加权重。持续开展全民健身示范城市、示范县、示范社区,进行重点表彰,以带动各地区全民健身工作开展。将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纳入全省基本公共服务和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的保障内容加以落实。进一步完善全民健身发展的核心指标、评价标准和测评方法,为衡量各地全民健身发展水平提供科学依据。出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标准,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地方标准,推进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鼓励各地依托特色资源,继续创建体育特色城市(县、区)、体育生活化社区(乡镇)和小康体育示范村。继续推进全民健身统计制度建设,做好体育场地普查、国民体质监测以及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数据分析,结合卫生部门的慢性病调查等,在大数据分析的基础上推进全民健身科学决策。

    建立多渠道、法制化的全民健身长效激励机制,引导更多群众参与体育健身,鼓励增加健身消费。搭建符合省情、国情的全民健身激励平台,拓宽激励对象和范围。设立全民健身河南省长奖,树立全民健身的杰出榜样,对支持和参与全民健身,在实施《河南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出台《河南省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和个人评选表彰办法》,调动社会组织、基层单位和个人的积极性,形成典型示范带动模式。广泛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颁发体育锻炼标准证书、证章和发行全民健身公共积分、向特定人群或在特定时段试行发放体育健身消费券。鼓励对体育组织、体育场馆、全民健身品牌赛事和活动名称、标志等无形资产的开发和运用,引导开发科技含量高、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全民健身产品,提高产品附加值。

(五)做好城乡居民体质健康管理工作

    在全省各省辖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全面开展体质健康测定与科学健身指导服务工作,测试结果纳入大数据管理平台,为全民健身工作提供科学支撑。

加大基层体质测试指导站投入,配备先进的体质检测设备,坚持开展体质测试公益服务,使受测群众及时了解体质健康状况和运动能力,开具针对性强、行之有效的运动处方。

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与全民健身相结合,建立全省国民体质健康监测大数据管理平台,建设全民健身管理资源库和服务资源库,使全民健身服务更加便捷、高效、精准。利用大数据技术进行经常体育锻炼人数、体育设施利用率的及时分析和运动健身效果综合评价,提高对全民健身运动的指导水平和全民健身设施安全的监管效率。研究制定并推广符合我省国民健身需求的健身方案、运动处方库和《体育健身活动指南》,提高群众的科学健身意识和素养。

(六)建设全民健身信息宣传体系

    进一步推动全民健身公共信息服务网络建设,提高全民健身公共信息服务能力。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新兴媒体,通过开办专栏,举办讲座,播发公益广告、宣传片,出版科普图书、音像制品,制作网络软件和健身APP、制作全民健身数字地图等多种方式,集成体育健身场馆、组织、活动、方法等各类体育信息资源,为群众提供信息查询、场地预订等服务,积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培育体育消费观念、养成体育消费习惯,提高全民健身信息化服务水平。

积极支持形式多样的体育题材文艺创作,推广体育文化。推动全民健身文化进入河南省社会的大文化系统,传承河南省独特的以民俗体育文化为龙头的优秀体育传统文化,奠定文化传播体系根基。把具有代表性的登封少林拳、温县太极拳等鲜明河南标记的体育文化推广出去,促进全民健身开展。

(七)培养全民健身人才队伍

    创建以全民健身管理者、社会体育指导员、全民健身志愿者、退役运动员、体育社会组织带头人、健身榜样、智库专家、媒体专家等为核心的全民健身人才队伍体系,建立全民健身人才培养机制,创建2个以上国家级全民健身人才培育基地和10个以上省级全民健身人才培育基地。

将全民健身人才培养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与文化、卫生、医疗、综治等相关部门的人才培训相衔接,促进各类人才培养的渠道畅通。加强竞技体育与全民健身人才队伍的互联互通,形成全民健身与学校体育、与竞技体育的后备人才培养工作的良性互动局面,为各类体育人才的培养和发挥作用创造条件。重视互联网等科技手段在人才培训中的运用,加大对社会化体育健身培训机构的扶持力度,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在做好社会体育指导员、运动防护师专业水平提升的基础上,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卫生厅等部门人才培养相衔接,推出运动健康指导师培养和资格认证体系,发展壮大社会体育指导员、全民健身志愿者队伍。加大民间健身示范人物、领军人物的挖掘和扶持力度,加大基层管理和工作人员的榜样人物培育力度。

四、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与协调

本计划在河南省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河南省体育局会同有关部门、群众组织和社会团体共同推动实施。县级以上党委、政府要依据本计划研究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并建立相应的领导和协调机构,确保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和本计划的贯彻落实。

(二)严格督导与绩效评估

定期开展督查、第三方评估和社会满意度调查,对各级人民政府落实本计划的情况,本级实施计划的推进情况和重点任务、相关指标数据的达标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对实施结果进行绩效考评,并将考评结果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并向社会公布。

(三)完善规划布局和相关政策

统筹土地利用和城乡规划,将体育设施用地纳入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加快推进城乡空间布局一体化,合理安排用地需求,满足全民健身用地需求。完善体育及相关产业保障性政策法规。

(四)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完善支持全民健身事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捐资兴办全民健身事业,引导社会公众对全民健身事业进行捐赠,支持发行购买体育彩票以保障健身事业资金渠道。加大贯彻执行力度,确保与全民健身相关的各项优惠政策落到实处,促进全民健身事业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