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体育社会学的一个基本命题是体育是社会的缩影和折射,体育中出现的一部分社会问题是各种社会问题的反映和延伸,这些问题要在社会整体改革中谋求解决。另一部分体育社会问题具有体育自身的独立性,需要在体育体制改革中破解。由于我国体育改革的长期滞后,稽留下了大量的体育社会问题。这些问题与体育改革需要解决的问题同质,其破解要同步进行,还有些问题则需要在中国体育发展过程中谋求解决,这是建设体育强国的必经过程。
一、社会问题简述
社会问题(这里仅指狭义的社会问题),是一种负面的社会现象。判定这种社会现象是否构成社会问题可以有多重角度,比如,它是否出现了社会或文化的失调;社会上多数人是否认为它是已经违背社会规范的行为,是否客观上存在着威胁社会的安全,需要靠社会的集体行动来调整与补救。当然,不同的社会管理者、观察者和社会成员处于不同的社会地位,会以不同心态对一种或多种社会问题做出不同的价值判断。
结构功能主义者认为,社会问题是因社会体系的功能障碍或功能失调所致。如果社会的某一部分发生了功能性问题,便会破坏社会的协调与平衡,于是,出现所谓“社会病态”。社会问题即是这种社会状态的表现或反映。而符号交往论者则认为,社会问题是一定社会集团或群体所认定的社会状况或社会现象,在他们眼中社会问题完全取决于人们的主观意识。
对当前中国的社会问题有人归结为:在政治方面是腐败问题、民主问题、科学执政问题、道德建设问题;在经济方面是分配不公问题、环境保护问题、节约资源问题、自主品牌问题;在科技教育文化方面是自主创新问题、科研成果转化问题、教育面向大众问题、教育科学化现代化问题、传统文化的继承与创新问题、避免文化趋向低级和媚俗问题;而道德方面是道德规范缺失问题、诚实守信、社会和谐等等。这林林总总的问题,都与体育有关,或多或少地会造成体育社会问题。
社会问题,不仅会危及社会生活的正常进行、阻碍社会进步。而且会给社会秩序带来很大伤害,故必须在社会管理过程中的予以破解。由于各种问题的性质、成因、发展状况、出现的环境与条件总是千差万别的,其解决的方针、手段和办法也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而不能拘守一成不变的模式。我国大量的社会问题是在计划经济年代形成的,有些问题在社会转型过程中凸显出来,我们破解各种社会问题主要依靠改革开放、建立民主法治社会和反腐败等方法来解决。
体育社会问题,分只影响体育界内部的与波及到整个社会的两种,它们除了具备一般社会问题的共性外,还具有如下特征:
1. 体育社会问题是多层面的,大多发生在伦理层面、管理层面,但有时也可能上升为法律问题。
2. 体育社会问题比一般社会问题(如人口问题、能源问题、环境污染问题、社会犯罪问题)有较大的局限性,其危害要小些。而且体育的场景一旦消失,体育社会问题也随之消隐或掩盖下来。
3. 体育社会问题寄生于体育文化现象,它的产生与社会的体育价值观念、体育管理体制与水平关系较大。一般来说,社会体育价值观念越正确,体育伦理水平越高,体育管理越完善,体育法规制度越健全,体育社会问题产生的可能性越小,即使产生,其影响范围也小,解决过程也较短。
4. 体育社会问题具有很高的公开性。由于现代体育运动与大众传播媒介共存,不仅体育运动成绩、表演、比赛具有很高的新闻价值,而且它所暴露出来的社会问题也具有很高的社会吸引力。
基于上述特征,体育社会问题的破解必须是及时的、果断的、透明度较高的。
当前,我国是体育社会问题可归结为以下三类:竞技体育的异化、体育教育的弱化和体育权利的非均等化。
(一)竞技体育的异化
我国竞技体育存在的体育社会问题一直是社会和舆论广泛关注的焦点,可简称为竞技体育的异化。即从竞技体育本质、过程到结果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异化。
竞技体育本质的异化,主要是指竞技体育与人的关系的失调。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
1. 竞技体育的组织管理、行为方式和技战术不断被客体化,成为支配人的一种强制力,进而反过来支配人;
2. 竞技体育的参加者丧失自主意志和兴趣爱好,参加竞技体育活动是在高额悬赏的诱惑下,在求职、改变社会经济地位,或其它各种社会目的的驱使下进行的,所以不能充分发挥创造性和主动性;
3. 竞技体育不能直接与参与者的终身幸福相关联,往往造成他们的精神上、躯体上、社会性上的不幸,甚至摧残他们的健康。
日本的特鲁普斯(trops,即将sport倒写)学派学者影山健将以上三点分别归纳为竞技体育异化的外在化、疏远化和贫困化。
竞技体育过程的异化主要是指在运动训练与运动竞赛过程中,一些非理性、非科学、非人性、甚至非法手段的采用,导致竞技体育过程的变质。表现在以下三方面:
1. 运动训练的野蛮化。在运动训练中只强调人的生物属性,忽视人的社会属性,即不尊重运动员的人格,采取侮辱、打骂、威胁、惩罚手段。轻视运动员必要的文化教育。在训练中使用违禁药物,运动员的身心受到伤害。
2. 运动竞赛的局外操纵。出于商业利润的目的、体育赌博的目的和其它政治目的,用暗示、“君子协定”、“假球”、“黑哨”、“场外交易”、运动员资格作弊,等威胁手段操纵比赛结果。
3. 竞技体育中失范现象日趋严重,如球迷骚乱、球场暴力、体育暴行频繁,成为危害社会的毒瘤。
竞技体育结果的异化是指竞技体育主要成果——人的塑造和关照被忽视。竞技体育基本丧失了文化教育本原,沦为政治工具和商业手段。竞技体育结果的异化可能出现的情况是:
1. 运动员成王败寇,成功者被捧为社会贵族,失败者沦为社会弃儿。
2. 商业成为竞技体育的主宰,竞技体育的资源跟着购买者的货币选票走,最终流向那些出价最高的人,而不一定是最需要的人。
3. 竞技体育附着了更多的政治符号,为民族沙文主义、民族歧视和民族分裂提供了机会,成为政治狂热的发泄地。
竞技体育的异化问题已经引起国际奥委会和各国际体育组织的严重关注,并采取了许多改革措施避免竞技体育异化势态的继续发展。中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性质与竞技体育的异化格格不入,中国对竞技体育的异化是坚决抵制的,体育改革在很多方面是针对异化而来的,中国对兴奋剂所表达的严厉态度就是一个鲜明的实例。
(二)体育教育弱化
体育教育弱化,是一个多重因素造成的社会问题,有历史的,也有现实的,有家庭的,也有社会文化的,体育教育弱化最直接的表现就是学生体育活动不足。这一问题,已经严重影响到我国的教育质量。重智轻体的现象,从幼儿教育到高等教育普遍存在。独生子女的家长们出于“蓝领恐惧症”,急于摆脱“贫富世袭遗传”的压力,强势地干扰了中国教育的合理分段分流系统,以体育教育与身心健康为代价,把孩子推向应试教育的高考独木桥。
各级学校对“升学率”的追求,迎合了家长们的要求,共同向学生层层加码施加学业压力,喊着“健康第一”的口号,干着危害青少年健康的勾当。智能手机的出现,将孩子们捆绑在网络上,成为这一恶行的帮凶。
学生健康、体质状况的持续总体下降的趋势成为不争的事实。学生一生中的三次升学考试成为健康体质状况下行的三次谷底。这种波动的状态显性的危害首先是国防建设,其次是劳动力质量,再其次是竞技的后备力量,而隐性的危害则是针对中华民族体质发展的。
这种状态已经惊动了党和国家的高层,采取了“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等办法,但收效甚微。最近出台了体育进入考试制度的办法,试图以毒攻毒,但结果必定是饮鸩止渴。只有随着教育观念、人才观念的转变,随着社会两极分化趋势的减弱,随着独生子女政策的废止,家庭人口结构发生变化,体育教育弱化的现象也许会得到缓解,但这个过程注定是漫长的、痛苦的。
(三)体育权利的非均等化
体育权利非均等化是我国走向体育强国过程中一个潜在的社会问题。我国在法律系统中明确“体育权利”的时间并不长,体育权利意识进入人们头脑的时间更短,因此在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中满足公民体育权利的自觉明显不足,特别是对社会弱势群体如何享有体育权利远未提上议事日程。近二十年来,由于全民健身运动的影响力逐渐加深,民众参与体育的自觉性和积极性逐年加大,体育权利意识的正在觉醒。马拉松运动的井喷式发展,就是一个例证。大妈广场舞屡禁不止背后揭示的就是同样的体育权利问题。应该引起人们高度的重视。
当今中国社会贫富差距加大,体育作为社会文化的“末梢”部分,其不公平性还没有像教育、医疗卫生那样充分暴露出来,不要等到也成了社会问题再行解决。
三、我国竞技体育中几个体育社会问题的解析
下面着重展开讲几个当代中国竞技体育异化过程中亟待解决的体育社会问题:
(一)竞技谎言化
谎言化之一:滥用违禁药物(兴奋剂作弊)
兴奋剂问题已经成为一个全球关注的体育社会问题。近日由于俄罗斯对国际查禁兴奋剂的反制,使得兴奋剂问题变得扑朔迷离。中国兴奋剂问题始于上世纪80年代,从广岛、帕斯到多巴,从周明到马俊仁,从默许纵容到严格查禁,经历了不平凡的周折。
兴奋剂不但对运动员身心产生严重的伤害,也对竞技体育公正性产生巨大的危害。由于兴奋剂的侵入,运动成绩的纪录变成一笔糊涂帐。兴奋剂这张怪脸在嘲笑着自己对手的诚实,愚弄着人们对体育的热情。兴奋剂让人们再也不能抱着一种纯洁和虔诚的心境去崇敬明星和膜拜成绩。这对于以社会精神激励为目的的竞技体育不能不说是一个悲哀。
我国对查禁兴奋剂采取了极其严厉的法制手段,但兴奋剂问题仍然不能放松警惕。里约奥运会前后出现的兴奋剂案例再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而且中国现行竞技体育体制不进行改革,其它国家可将其解释为个人行为,而我国一定被认定为政府行为。从这一意义上讲,我国竞技体育体制必须改革,政府再不能为滥用兴奋剂背黑锅。
谎言化之二:运动员资格作弊
在我国谎报年龄问题是一大顽疾,多数项目将年龄缩小,个别项目将年龄夸大。这不仅造成比赛结果的不公平,而且造成我国运动员在役年龄偏短、早衰,竞技成本加大等弊端。
这一问题单靠伦理道德无法约束,于是采用了查骨龄、查性别、查出生证、查身分证等检查手段。但由于受到地方保护主义的庇护这个问题仍不能绝迹,因为我国的竞技体育是各级政府一种业绩的反映,动用公安部门的权力篡改年龄,这也是现行体制造成的弊端。
谎言化之三:分配金牌
“分配金牌”是中国式竞技体育的“特色”之一。全运会的“分配金牌”及其变种奥运会的“国家队选拔”所出现的问题,都是体育行政部门过分干预运动竞赛结果造成的。政府对于竞技体育本应做好三件事情:
1.坚决维护选拔与比赛公平竞争的机制;
2.创造良好的运动训练与竞赛的条件;
3.设立有效的激励机制。
如果政府颠倒本末搅和进竞技体育的具体业务,干预比赛,甚至指定胜负,使竞赛失去公平性和公信力,舆论为之哗然。这些地下交易活动加进“寻租”性质,最终酿成官场腐败。
(二)竞技暴力化
1.球迷骚乱
球迷骚乱是一种激情犯罪行为。激情是一种比较激烈的、爆发性的、时间短暂的情绪状态。狂喜、愤怒、恐惧等都是激情的表现。近年来我国球迷骚乱有愈演愈烈的趋势,在一些城市成为顽症,在职业体育兴起的时代这一问题必须及早予以关注。
在我国,引起球迷骚乱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以下几点:
(1)不良社会经济环境的影响:当社会处在不安定状态(如物价、青年、就业、犯罪、民族等问题未得到很好解决)时,球场骚乱就可能发展到社会上去,酿成灾祸。
(2)体育政治化的过分渲染:对比赛赋予过分的政治目的时,常常容易引发球迷骚乱事件,一些“爱国贼”借机煽动闹事。为越轨的初始原因。
(3)假球、黑哨、官哨、赌球等行为造成的社会心理波动。
解决球场骚乱是非常棘手的问题。由于观众是一个相当松散的社会群体,平时难以进行教育,事发后他们受情绪支配,波动很大,转向很快,不易控制。因而球场骚乱出现后,常常要动用警察、军队,绳之以法,方能平息。
我国解决球迷骚乱问题,除了加强赛区管理外,还要鼓励建立球迷协会、球迷俱乐部等社团组织,引导球迷自己管理自己,做到文明守法地观看比赛。
2.球场暴力
近年来,在球场上越来越多地发生运动员互殴、运动员围打裁判员、本国运动员与外援打斗、运动员与观众肢体冲突的现象,同时也看到有个别运动员用下流动作和语言侮辱对方。
这些具有暴力倾向的体育社会问题给社会带来极坏的影响。在职业体育的高度功利性催发下,这种暴力倾向如不及时制止,其破坏性的社会示范作用将鼓噪加重社会的戾气,对青少年健康成长产生极为不利。
对于球场暴力行为必须严加惩戒,不仅要运用规则、规程严加管束,还要采用经济手段,法制手段进行惩罚。在职业体育发展的同时,必须加强经纪人制度的建设,让他们承担起对球员的管束作用。
(三)竞技体育发展道路狭窄化
我国实行的由政府管竞技,直接办竞技的“举国体制”,带有明显的计划经济时代的色彩。三十多年来,经济体制和其它社会发展领域的改革,进一步反衬出“举国体制”的垄断性质,凸显了竞技体育发展道路的狭窄化问题。
竞技体育长期脱离教育,造成了来源枯竭,出路艰难,竞技体育队伍的文化素质偏低,而这些素质偏低的人员,经过体育院校“加冕”,又回到这个队伍里,形成了近亲繁殖的恶性循环。
我国体育的社会化程度很低,体育社团覆盖率大大低于体育发达国家水平,体育社团不能很好地发挥民间组织的优势。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遭到社会各界的诟病,多次承诺管办分离,至今还是只听楼梯响而已。
由于政府垄断了重要的体育资源,体育产业的发展,特别是职业体育的发展受到极大的阻力,甚至有些管理部门公开向体育产业部门要求参股、分红、抢利,不知羞耻,因此职业体育不能健康地发展。造成了足球、篮球的败相长期不能扭转。
竞技体育发展道路窄化的问题,已经在伦敦、里约奥运会等国际赛事中暴露出来,不能不引起人们的重视,不能再将这些问题带到东京去,更不能将足球的现状长期持续下去。
结语
破解体育社会问题的根本出路是跟上中国改革的步伐,大力进行体育改革。
体育社会问题的存在也提示我们:体育改革不应是被遗忘的角落。
体育社会问题并非一朝一夕形成的,解决这些问题也需要一个过程,从理论研究到实际矛盾的解决,常常要消耗一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有些体育社会问题产生的背景较为复杂,不是体育部门能够独立解决的,解决这些矛盾,就需要一个更长的过程。正因如此,体育社会学对各种体育社会问题的揭示和解释尤其必要。
体育改革有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两条路径。体育社会学具有揭示体育社会问题的功能,体育社会学批判学派对体育社会问题的解释与批评为自下而上的改革推动提供了学术能量。
在中国,进行批判性研究需要承担风险和理论勇气,但为了让我们为之献身的中国体育更健康、更干净、更有活力,希望有更多的青年理论工作者参与进来,也希望决定着中国体育前途命运的人们能更大度、更宽容,给破解体育社会问题以更加良好的人文社会环境。
谢谢大家!
转引自:搜狐-体育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