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准确、高效的完成2017年度成果收集和信息统计工作,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填报,确保统计工作按时、准确完成。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登记范围
2017年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专著(包括教材、著作和译著),已立项的项目,获批的平台,被采纳的科研报告,获得的成果奖励、知识产权、新药证书,开展的学术交流活动等信息。
二、登记要求
1. 各单位统一组织成果登记、审核,科研部不接收个人提交材料。
2. 一个成果只能登记一次,包括通讯作者的成果。
3. 各单位报送材料如下:
(1)成果和信息统计简表电子版及纸质版1份;
(2)成果和信息登记表电子版及纸质版1份;
(3)登记成果、信息材料1份,具体如下:
①论文:论文需提交期刊封面、期刊目录页、论文页、期刊网收录检索页和PDF全文电子版,SCI、EI 等论文需另提供收录证明原件;
②专著:学术专著提供原件;
③项目:提供合同(横向项目)或立项文件或任务书(纵向项目);
④被采纳的调研报告:提供PDF格式调研报告全文、采纳证明原件;
⑤知识产权:提供知识产权名称、编号、完成人、完成单位、完成日期等信息的证书页;
⑥鉴定成果:鉴定成果提供鉴定证书封面、完成人员页、专家组鉴定意见页;
⑦成果奖励:获奖成果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原件;
⑧新药:提供新药证书;
⑨平台:提供平台批准证明文件;
⑩学术交流活动:学术讲座提供讲座现场照片和新闻报道截图,主办的学术会议提供会议现场代表性照片或批复文件,校外学术会议提供邀请函或参会照片。
(4)所有材料统一放入档案袋中,统计简表和登记表纸件需各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登记科研信息纸质版的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
三、时间安排
请各单位于 2017年12月26日中午12点前,将材料报送科研部。
联系人:袁会峰,7375732
四、其他
1.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审核,确保报送的材料真实、可靠。如有差、漏,由各单位负责。
2.对于弄虚作假、蒙混过关填报信息的个人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各单位科研秘书或负责人须认真审核教师个人填写的信息,确保信息填写准确、完整。对于不负责任、审核错误率高的责任人将进行通报批评。